深圳法律顾问:货款能不能要回来,关键看以下几点
作者 admin浏览 发布时间 2019-06-13 11:54:27
深圳法律顾问网经常接到客户关于货款被拖欠如何追加的法律咨询,任何一个货款案件中,作为供货方,请先要对以下情况进行确认,只能以下问题确认了,那货款才能可能追加。
第一,贵司与客户公司之间是否有书面的买卖合同?
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贵司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贵司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第二,贵司向客户公司提供货物,客户公司是否书面签收?
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贵司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
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
第三,贵司是否有其他间接证据,以增加案件胜诉的把握?
如果贵司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公司已经签收或者已经认证抵扣,那么贵司可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补强证据,以增加案件胜诉的把握。
第四,货款纠纷诉讼是否还在诉讼时效内?
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客户公司一旦就诉讼时效提出异议,那么贵司将丧失胜诉权。因此,贵司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贵司与客户公司之间约定过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如果有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则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货款案件中一般要提供什么证据?
客户拖欠货款,只要有以下证据,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公司都可以通过诉讼追讨:
1、欠据
欠据是一种最直接证明客户拖欠公司货款的证据。所谓欠据,是债务人出具给债权人的一种凭据,表明了债务人确认尚欠债务,比如,一般欠据,直接写明了,兹欠谁谁谁货款XXX元,因此,可以公司可以拿欠据直接起诉,而无需双方是否有签订合同或者有送货单。
2、对账单
对账单,实质上是双方生意往来的一种结算,一般由客户与公司双方有盖章或签字确认,一般对账单会写明,比如,客户进了多少货,退了多少货,付了多少款,还欠多少货款未付等。
从法律上说,对账单也是双方对债权债务的一种确认,同样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货款。
3、符合条件的送货单
送货单是送货的证据,证明了买卖关系,谁送货给谁,因此,也是一种债权债务凭证。如果送货单符合条件,也是可以直接作为追讨货款的证据,这些条件是,有收货人签名或盖章,有注明货款未付。
实务中,经常遇到的是,送货单都是客户的工人或者仓管收的,没有客户公司盖章,这种情况下,起诉时要注意将签收人一起作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