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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追债律师谈男子上门讨债遭拒砸毁财物获刑

作者 admin浏览 发布时间 2023-07-17 15:33:02


近日,某法院审结了一起上门讨债却反被判刑的案件,值得所有债权人警醒。 
因债务人迟迟不归还债务,某日9时许,被告人贺某和其朋友林某、罗某来到债务人钱某在某小区的家中,找钱某儿子丁某索债,在索债未果后被告人贺某一气之下持铁锤将钱某家中的一张大理石茶几砸烂,用脚踢坏一部液晶彩电,并将一张大理石餐桌掀翻在地。随后钱某儿子报警。经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被毁坏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673元,故派出所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为由对贺某刑事拘留。案发后,被告人贺某赔偿了债务人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审理该案的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贺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贺某已赔偿被害方损失并取得其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贺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对贺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深圳追债律师网再此特别提示:债务催收一定要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催收,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千万不要一时气糊涂不计后果伤害债务人或打砸其财物,这样只会让有理变无理,主动变成了被动,甚至进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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